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有中国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手段落后的客观原因,正如中国证监会通报中所说的,在这起案件中,证监会通过市场监控发现了相关案件线索,但是由于涉及的股票和涉案人员、相关利益方众多,调查和取证工作历经重重困难。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国家有关方面给予证监会更高级别的执法权,甚至需要证监会扩大执法人员的队伍,但是,除此以外,我们还需要从证监会面临的制度困境上找找原因。
与美国证券委不同的是,我国的证监会还承担着发展市场的职能,它为此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但是,市场发展和监管这两种职能在很多时候,其方向并不一致,在特定情况下甚至会出现矛盾,为了达到发展的目的,很可能需要监管让路。
最近几年,尽管A股市场的行情十分低迷,但在证监会的主导下,我国的新股发行却出现了快马加鞭的态势,以至轻松地摘得了全球桂冠。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企业上市,证监会对于一些公司的造假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并予以打击。证监会目前的执法,更多地是一种选择性的执法,所选择的对象也大都是时过境迁,对当下市场不再有影响的目标。这自然会减弱监管的力度,一些被揪出的违法违规者,在投资者看来只是撞上枪口的“倒霉蛋”,还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却轻松地逃过了监管之网。
证监会应当成为一个专职的市场执法的“铁面包公”,它的监管不应该受其他利益的干扰。更重要的是,证监会应该转变行政职能,特别是要创造条件放弃其为市场发展服务的目标。A股市场已经确定了市场化的目标,因此,市场的发展应该走上市场化的道路,而不应由行政权力推动。只有当证监会能够心无旁骛地全力行使其监管职能时,监管才能收到它应该达到的效果,投资者的利益也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
周俊生(上海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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