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是,南京老股民却因为这个规则“栽了跟头”。“我早上9点25分打出的低价卖单,竟然成了废单!”钟情于打新股的股民金先生向记者报料。
金先生有幸中了1000股东吴证券(601555),昨日,新股上市当天,金先生想卖出东吴证券,并以6.5元发行价格作为卖单价格,结果却被显示出“废单”。“新股不设涨跌幅,那我挂发行价格为何不能卖出?”
符合集合竞价条件
昨日,东吴证券高调开盘,开盘报8.06元较发行价上涨24%。作为老股民,金先生为保险求得稳收益,一般会选择集合竞价卖股。由于东吴证券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根据交易所规则,金先生认为自己报出的“6.5元”价格满足集合竞价条件。
记者查找后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4.15条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范围:“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按照这个规定,东吴证券在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范围是3.25元到58.5元,即发行价6.5元的900%和负50%。”昨日,国联证券一位交易员向记者证实。
也就是说,金先生如果是在集合竞价挂单,这笔6.5元的价格是没有问题的。
“低价挂单的好处在于,如果挂低了,却可以凭集合竞价中的最高价格卖出。”金先生心中有这个算盘。也就是说,如果金先生幸运的话,6.5元参与集合竞价的话,就是按照8.06元成交,结果,这一笔交易却失算。
被打入“连续竞价”
由于金先生这笔是废单,无奈只能撤单后等待下一次机会。可惜,东吴证券开盘高调,之后股价降至7元左右,最高价8.18元是瞬间交易,而错过集合竞价最终定价8.06元相对而言的最高价格,令金先生非常愤慨。
“开盘后的价格8.06元显然是我们可以卖出的最高价格。”金先生不服气,为何在集合竞价卖出这笔单子不成功?
记者查阅后发现,上海交易所规则的集合竞价时间是上午9点15分至9点25分。如果金先生在9点25分挂单应当不是废单,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安信证券一位交易员则告诉记者:“很有可能是金先生挂单并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上交的时间已经超过9点25分。”这位交易员告诉记者:“在9点25分之后这笔单子确实就是无效单,因为后面就按照连续竞价规则进行交易。”
“连续竞价的委托价格不能低于当时市场价格的10%,以东吴证券为例,紧接着的连续竞价就在8.06元的基础上有个幅度范围,而6.5元显然不是一笔符合规定的报价单。”安信证券交易员称,“一旦集合竞价出来了,就是8.06元,后面是连续竞价的了,就不能比8.06元低很多。新股上市首日,连续两个报价的幅度不能相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