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有余,国内首例基金分红案又起波澜。针对基金持有人二次上书证监会要求彻查南方基金违约不分红一事,深圳证监局12日已经做出反应,着手进行调查。
过去两年多里,南方基金“分红门”就像一局下不完的棋。
2009年,南方稳健2号基金的持有人袁近秋,就该基金2007年度的基金分红问题,对南方基金公司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南方基金赔偿其红利损失及相应利息共计6.6万元,退还管理费2000多元。
2010年3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袁近秋的赔偿请求。袁近秋不服该裁决的部分内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他的撤裁申请。袁近秋在2010年4月向证监会申请对南方基金进行行政处罚,该申请也石沉大海。
近日,此事又起波澜。2011年12月,基民赵某再次向证监会申请处罚南方基金。据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张远忠透露,他于12月8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投诉申请,与上次不同的是,仅两个工作日之后,深圳证监局12日就来电要求申请人和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的通讯地址。
张远忠提交的申请行政处罚书显示,在2007年末,南方稳健2号基金共实现可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每份可分收益0.6959元之时,却丝毫未分,违反了合同关于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90%的分红约定。随着市场下跌,该基金的收益已经大幅缩水,2008年度亏损91亿元,当时的净值曾跌至0.68元附近,2008年的分红已成泡影。
张远忠表示,为了帮助极个别基金公司树立“守约意识”,他代表基金持有人向证监会递交《行政处罚申请书》,再次要求证监会对南方基金公司违约不分红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显示:
九成基民认为
有红不分不合理
基民“誓不低头”的背后,是对基金行业“铁公鸡”的不满和抵制。据统计,在700余只可比基金中,有超过200只(A/B/C类分开统计)老基金自成立以来从未分过红。“市场不好没钱赚不分红也就罢了,在A股这种缺乏长期投资价值的市场中,基金公司为了维持规模多收管理费,赚了钱也赖着不分红实在说不过去!”基民小周抱怨道。
有调查显示,90%的受访投资者认为南方基金上述不分红的做法不合理。
观点
“分红门”倒逼
基民维权机制
基民两年多来就南方“分红门”孜孜以求的背后则反映出,在基金公司和基金投资者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持有人权利被虚化。
“基金管理人主导了基金的主要管理事务,基金托管人几乎无需介入基金管理事务。而基民的权利几乎都属于宣示性权利,法律没有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我救济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指出。
投资者希望“分红门”能够倒逼基民维权机制的完善,而持有人权利被虚化的现象已引起了高层的关注。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曾透露,新《基金法》将降低基金持有人参与大会的门槛,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完善投资者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 文/记者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