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刘晓明”也说,对于内幕交易者的处罚,仅仅是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是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处罚力度过轻,不足以在法律上给予违法者相应的制裁。
监管贵在坚持
署名“董少鹏”的博客文章说,股市需要新政,关键是针对性地打击价格操纵,包括一级市场的价格操纵。另外,还要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和热情。此外,夸大监管风暴不妥,监管应当是持续不断的,不是今天集中打一下,明天就可以松懈。监管也不是把水弄成蒸馏水,而是维护正常秩序。董少鹏还强调,现在提股市新政,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不赞成推倒重来。
署名“宏皓”的博客文章说,中国的资本市场只有在分红、退市、监管等层面真正为投资者构筑起利益保护的制度之墙,才能真正改变圈钱市的本质,恢复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
署名“叶檀”的博客文章说,在整治内幕交易方面,所有的受损投资者业已达成共识,这是一股势力极大的正义力量,整合这股力量,清查内幕交易背后的具体操纵手段等,对日后的战役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要建立案例机制,通过一个个案例为后来的制度建设立下根基,使后续的处理有充分的事实与逻辑依据。最后,对于内部的权力者要建立责权利相关的机制,发审委掌握拟上市公司生杀大权,却不必对公司业绩变脸负责,这是不可思议的责权利不平等;询价机构绝大部分报价属于无效报价,同样属于可怕的失职行为;证监会的制度允许这样的现象存在,是对权力寻租的有意放纵。因此,郭树清上台之后,厘清制度建立责权利对等机制,针对掌权者建立责任追溯机制,迫在眉睫。(记者于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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