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剑指内幕交易源头
6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及时记录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及其知悉该等信息的具体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及具体内容等。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利于从源头上切断证券市场内幕交易。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8月:修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规则 为业务常规化铺路
8月19日,证监会公布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规则两项修改草案和《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草案的公布是为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化做好准备。
9月:借壳上市标准开始施行
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曾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决定》对借壳上市行为进行界定,明确了借壳标准;补充完善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明确允许上市公司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持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同步操作。明确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另外,考虑到某些行业特殊性,在证监会另行出台规定前,属于金融、创投等特定行业的企业,暂不适用借壳上市规定。
10月: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发展新阶段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于2011年7月5日审议通过,自10月26日起施行,同时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再加上10月19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工商局的企业名称核准。转融通业务箭在弦上,融资融券业务迎来了发展的新阶段。
11月:郭树清新官上任连出重拳整肃市场
10月底,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史无前例地在同一日宣布“换帅”,郭树清走马上任证监会主席,监管连出重拳,表态加强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股定价等在内的八大改革和监管方向。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新一届证监会未来的工作重点已经逐渐明晰,至少是监管重点已经大致划定。
11月9日,郭树清第一把火烧向了保守诟病的上市公司“铁公鸡”。就在郭树清首度公开亮相的前一天,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外宣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证监会表示,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科学决定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透明度,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
11月2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正式实施,从源头上杜绝内幕交易行为的大幕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