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呈易发多发态势。监察部会同证监会、公安部等部门对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推进了金融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证券市场规范管理,增强了广大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但内幕交易仍需继续重点治理,常抓不懈。
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并指出打击内幕交易正成为近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新热点。
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通报了监察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公布4起典型案件。同时指出,从查办的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违纪违法有几个特点:一是涉案主体多元。内幕交易案件涉案人员既有地方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也有证券公司和国有企业高管以及从业人员,还有利用各种机会探听内幕信息的人员。这些人中既有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又有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人员成分复杂。二是非法获利巨大。内幕交易是在信息不对称基础上的不公平交易,获利速度快,短期投资收益率高达100%甚至300%。三是交易形式隐蔽。违纪违法者为逃避监管,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个别内幕信息知情人甚至收购社会人员身份证开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股票交易通过电话委托、电脑下单等方式完成,或委托他人操作,交易行为留痕少,隐蔽性强。四是以迂回形式进行权钱交易、输送利益。请托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所知晓的内幕信息“有意无意”泄露给特定关系人,在既不涉及现金和物品转移,又不直接损害请托人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帮助领导干部迅速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介绍,自2004年起,公安部部署查处内幕交易案件以来,公安部直接侦办和组织地方公安机关查处“杭萧钢构”案、“广发证券”案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大案要案总计50起,涉案金额超过45亿元,查实非法获利高达2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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