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负责人昨天通报,上市公司年报准则将重新修订。据悉,年报准则修订仅适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
据介绍,此次年报修订是基于当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远离主业;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衍生品投资等,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此外,投资者还反映上市公司年报摘要信息有效性不足,过于冗长。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年报准则修订,重点是提高年报信息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投资者阅读年报的欣赏性,修订后的年报仍为四章72条,同时附有年报摘要披露格式,年报摘要将大大简化。
该负责人指出,年报修订将具有下列特点:第一,提升了法律效力层次,吸收历年年报通知中相对成熟的内容,增强年报披露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第二,增加非财务信息比重,突出公司治理要求,鼓励在“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第三,落实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要求,将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作为单独一节设置;第四,增加市场关注焦点披露,如董监高薪酬水平和利润分配情况,披露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披露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从事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等;第五,大幅缩减年报摘要内容。
今年8月,证监会上市部牵头成立上市公司年报准则修订工作小组,2011年12月形成年报修订准则征求意见稿。(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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