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地欺诈案遭抗诉 部分量刑偏轻原审审级违法(2)
2012年02月03日 10: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ST大地
或影响公司年报按时披露
*ST大地公告称,案件进展可能对公司2011年报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一方面,如果公司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将从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停牌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如果仍未能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2011年报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深交所认为情形严重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年报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此后,首个中期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深交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链接
2011年12月2日,*ST大地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ST大地被罚4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被判处3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不过,该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即遭到了不少律师和媒体的质疑,市场纷纷表示处罚过轻。本报记者 王浩娇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