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终审 主犯糯康等4人获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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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图为糯康6人接受宣判。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发布时间:2012-12-26 13:31:09 【编辑:杨彦宇】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终审 主犯糯康等4人获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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