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说到老家,老人哇地哭了出来,几个儿子赶紧过来给父亲擦眼泪。王晓飞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突发情况
原定当庭宣判 临时取消
记者了解到,此案原定当庭宣判,将成为“常回家看看”法规出台后本市首例宣判案件。 但庭审当中,老人坚持要回河北老家,要求子女每人轮流陪看一个月,与诉讼请求不一致。
“这太不现实了,我们都有工作,而且老家没人。”子女们均表示反对后,法官宣布休庭,就尹老爷子提出的新的要求再做调解。在子女的劝说下,老人答应回家再考虑考虑。
庭前采访
“明天去法院,我吃不下”
尹先生住在回龙观马连店村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出租房里。昨天傍晚记者去探访时,小儿子正在给他喂粥。老人挤出一句话:“明天去法院,我吃不下。”
边说话,他边用手摩挲床边的椅子。椅子上落了一层尘土。“以前不顺心,老伴就坐在这把椅子上跟我聊天,现在她走了,说话的人没了,只能麻烦儿子天天来。”老人说。
19年前,尹先生和老伴来京定居。之后,子女陆续有了自己的房子,独立生活。“但他们经常来看我。每天晚上,我都搬把椅子坐在门口等。”尹先生说。
他说,2011年老伴去世后,大女儿就不来了,小女儿也从“经常来”变成半个多月来一次,而且每次“进屋看一圈就走”。老爷子搬椅子到门口守望的习惯也渐渐没了。
他和大女儿家其实只隔几十米。“可在门口,她见了我看都不看,2年了,太寒心了。”说着,他捂住脸,“哇”的一声哭了。 他讲了个细节:一次他出门遇到有人倒车,他拄着拐杖没站稳被剐得身体歪在墙上。大女儿正好看见,但没理睬。他说,从此他就不愿再出门了,“不想经过她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年7月1日生效,尹先生听说其中有条规定是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他3次想起诉女儿,但都被儿子们劝住。这次,尹老爷子破例出了小院,把诉状送到法院。“我不会写字,花200块钱请人写的状子。”他说。(记者 王晓飞文字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