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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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张晓武在当地向媒体通报一审宣判情况。中新社发 夏正锋 摄
发布时间:2014-05-23 16:28:33 【编辑:李美多】
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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