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1暴恐案”今日开庭
(10/22)
"← →"翻页
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该院于12日9时公开审理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犯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一案。
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许,一伙暴徒持刀在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民众,造成多名无辜民众死伤。经调查,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
3月3日下午该案成功告破。经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落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3月29日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图为9月12日,警察在昆明街头巡逻。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发布时间:2014-09-12 10:15:42 【编辑:翟璐】
云南“3.1暴恐案”今日开庭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