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案”在哈尔滨宣判 高山因挪用公款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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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曾经震动中国金融界的中行“高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被告人也相继宣判。 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发生涉嫌内外勾结票据诈骗案,原任支行行长高山等人被警方通缉。据查,高山伙同李东哲等人骗取多家受害单位巨额资金。 中新社发 钟欣 摄
发布时间:2014-09-12 14:44:40 【编辑:李霈韵】
“高山案”在哈尔滨宣判 高山因挪用公款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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