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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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立二拆四”案作出一审宣判,杨秀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炮制“僧人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等虚假信息,曾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今天同时被判的还有由杨秀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的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及曾分别担任两公司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卢梅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人民币;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杨秀宇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会上诉,而两家公司均表示回去考虑后再做决定。图为杨秀宇在法庭听宣判。
中新社发 曹璐 摄
发布时间:2014-11-18 09:35:48 【编辑:张越】
直击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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