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案在内蒙古高院开庭 二审进行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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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赵志红案在此进行二审,高院公告称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前,呼和浩特市中院判处赵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赵志红上诉称其有呼格吉勒图案的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
发布时间:2015-04-14 10:30:11 【编辑:张越】
赵志红案在内蒙古高院开庭 二审进行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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