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13岁的韩高攀(上)与12岁的队友郭威在树林里训练力量。
如果没有特殊的活动,位于河南省濮阳县南郊的张挥公园,可以用“人迹罕至”来形容,尤其在湿热的七月底。
然而,对于与几十位同伴一起、每日在此练杂技的韩高攀来说,并没有多么不适应。他的儿时是在更加湿热的越南度过的。10岁的时候,韩高攀跟着妈妈来到河南,嫁给当地一名男子。韩的妈妈以前在广东打过工,会说中国话,对于河南话,韩高攀说,“四个月俺就学会咧。”
快速掌握的河南话以及温和的性格,让高攀很快融入到小伙伴当中。很难看出眼前这个13岁男孩与周围的伙伴有什么不同。“俺爸跟俺说,想回越南看看不?俺说想,俺爸说,那你学杂技吧,学好喽就可以回越南演出。俺就来咧。”
在韩高攀所在的初级组旁边的岔道上,高级组的孩子们正在训练难度稍高的动作。花了半个小时赶来的爷爷注视着李海龙的训练。他与11岁的孙子以及教练都没有多少交流,只是默默看着,仔细听着。李海龙爸爸去世之后,母亲出走。“我也老了,过几年就照顾不了他了,送到这里,还能学门吃饭的手艺不是?”爷爷微笑着说。
与李海龙同岁的王志豪也有着相似的经历。入赘的爸爸离开他后,妈妈也出走他乡,王志豪只能跟随姥姥生活。
暑期的杂技团里,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要为吃饭发愁,还有几个孩子是被家长利用假期送来体验生活的。有的父母希望孩子的身体能够在杂技团得到锻炼,更多的父母则期望孩子通过一个多月的锻炼,假期结束后再回到课堂,能够更加珍惜上学的机会。
当地人偶尔来为孩子们“送温暖”,也会带上自己的孩子,前来见识见识这群穷孩子们的生活。当一位跟随家长前来“送温暖”的孩子玩起手机游戏时,杂技团的孩子迅速围拢过来,尤其是10岁的王来福,在伙伴们散去之后,依然伸长了脖子,关注着屏幕上的游戏世界。
他是家中七个孩子的老五,因为经济困难,无奈选择了学习杂技这条路。王来福乐于与人交流,回答问题之前,总会认真地思考一下,给出一个他认为完整的回答。“跟上学相比,练杂技很苦,但是人不能半途而废。”
杂技团的孩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6岁。按照进入杂技团的时间,有的孩子虽然已进入青春期,喉结凸起,肌肉线条日渐明晰,但是还会被划到初级组,和小孩子一起练习基本动作。与正规体校相比,衣着不统一、身高层次不齐,浑身晒得黝黑的孩子们组成的杂技团,更像是“游击队”。这个看上去有些特别的队伍在公园的路上训练时,经常引起行人驻足。
一辆载着两个孩子的三轮车停在了路上,车上的老人与结束训练的孩子们攀谈起来。得知他们的情况后,老人拿出一个苹果,递给杂技团最小的孩子二虎,后者二话没说伸出手打算接着苹果,稍大几岁的苏子恒赶紧拉住二虎,同时告诫二虎“不能拿”。6岁的二虎是家中三个孩子里的老二,因为经济困难,被送到杂技团。没有双亲的苏子恒则是因为太调皮,无法在福利院待下去,后来被姑姑送到杂技团。在福利院,没有人能够管得了苏子恒,而到了杂技团,他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这些经历迥异的孩子,因为杂技聚集到一起。他们相信,只要好好训练,几年之后,就可以像杂技团里的大哥哥们一样,靠着杂技挣钱,不用再流浪街头,遭人白眼。
杂技团39岁的团长兼教练刘甫从小练杂技,成年后组建了自己的杂技团。他带着杂技团各处演出,赚了些钱之后,“恨不得横着走,没人管得了我”。直到有一天,因为酒后闹事,被判入狱3年6个月。“这些罪犯白天很正常,但是晚上躺下之后仔细听听,都在小声哭啊。”
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不少因盗窃、打架入狱的年轻人,这些人大多贴着类似的标签:孤儿、父母离异、贫困、无人看管、没有一技之长。出狱后,在带领杂技团四处奔波演出的同时,他开始收养穷孩子,教他们练杂技。
现在,他的杂技团由两部分组成:在红白事、开业庆典等场合演出盈利的表演队,以及免费的杂技培训班。免费学杂技的20多位孩子中,有4位孤儿,其他则出自父母离异或经济困难家庭。
辗转了几个地方之后,杂技团搬到了张挥公园里废弃的农家乐。这个破旧的农家乐被利用起来,划分成宿舍、厨房以及办公室等,几十把椅子被摆放到院子里的棚子底下,供孩子们学习《弟子规》。公园里狭窄的水泥路,则成了孩子们练功的场地。期间,刘甫与团县委的工作人员一起,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希望孩子们在杂技训练之外,能够接受正规的文化课教育。
刘甫说,他的最终理想是能够有一块地方,集展示和培养于一体,成熟的演员能够通过表演挣钱,养活没有经济来源的孩子,等孩子们长大,再通过表演,养活更小的孩子。
8月中旬,刘甫带着杂技团从张挥公园回到了农村老家继续练杂技。刘甫无奈地说:“公园里农家乐的老板不让继续在那里练了。”据刚刚采访过该杂技团的一位当地媒体记者透露,因为没有办学资格,这个杂技团将被有关部门取缔。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魏艳丽表示,适龄儿童不能上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类似事件暴露了中国相关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在孤儿保障、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进一步努力。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律师表示,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取缔之后这些孩子的去向问题。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的缔约国,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利益优先保护是公约的重要原则。在落实保护好孩子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上,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另外,在政府力量无法顾及的地方,民间的力量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孩子的确需要有人照顾。杂技团团长也许是出于好心去解决这些孩子的生活问题,但是,他的行为并不被法律所肯定。
郑子殷律师表示,只有整个社会,包括政府和民间组织能够携手为这些孩子多做些事,才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