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7日讨论屏东之声、潮州之声等4家电台换照案时,由于这2家电台之前播出性爱节目遭NCC移送法办,未通过换照;NCC要求2个月改善,否则不排除撤照。
据报道,屏东之声主播、潮州之声和竹堑广播联播的“快乐歌声”节目,因大胆谈论性爱话题,6月23日遭NCC以违反“刑法”第235条猥亵罪规定移送地检署侦办。
NCC委员会7日审查高屏溪电台、嘉南电台、屏东之声与潮州之声4家广播事业届期换照申请案,高屏溪与嘉南电台通过,屏东之声与潮州之声未达平均分数70分,而且节目有重大缺失,未通过换照。
NCC发言人陈正仓会后表示,委员会认为屏东之声与潮州之声节目内容违反公序良俗,背离设台宗旨,节目控制机制明显失控,因此决定要求2家电台在2周内提出书面改善计划,并在2个月内改善。
NCC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进一步表示,“快乐歌声”节目内容涉及犯罪行为,情节非常严重;而这是内制节目,内部竟然没有编审人员让节目广播出去,是严重的缺失。如果2个月不改善,很可能会遭到撤照处分。
据悉,竹堑广播执照2011年才到期,NCC表示,2011年审查时会将联播“快乐歌声”这个因素列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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