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模特儿蔡佩筑10年前到减重名医刘伯恩开设的诊所看诊,服药6天后死亡,家属提告,一审认为蔡女死亡和服毒有关判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认定蔡女没有毒品反应,改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刘一年徒刑,减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总算还我们一个公道,”蔡佩筑的家人说,只是等了10年,“太漫长了!”
蔡佩筑10年前正值双十年华,身高1.72米、重62公斤,虽然不算肥胖,但她想让自己更苗条。2000年10月11日,蔡女专程到台北市刘伯恩经营的长春诊所看减肥门诊,刘伯恩开给3种药物,蔡女服用4天后昏迷,送医急救,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家属质疑刘伯恩开的药含有引起脑出血的中枢神经兴奋成分,指他不该为没有肥胖症状的病患开减肥药,指控刘业务过失致死。
刘伯恩表示,蔡女就诊时表示体重增加,他依“控制体重秘诀”记载的标准,认为适合减重,且他开的药不可能造成死亡,蔡女之死是其它因素造成的,和他的医疗行为无关。
一审法官根据法医研究所的检验报告,指蔡女尿液有安非他命及古柯碱反应,推断生前曾服用古柯碱,而且蔡女心脏肥大;法官认为蔡女应无减重必要,刘伯恩开药确有可议,但没有证据证明蔡女的死和刘开的药有关,判决刘无罪。
检察官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请法医研究所进一步做血液检验,却未验出蔡女有毒品反应,推翻先前指蔡女有服毒的检验。
高雄高分院认为,刘伯恩以减肥闻名,开了交感神经药品,属中枢神经兴奋剂,一旦合成使用会造成交感神经过度亢奋,有致死的副作用,应负过失致死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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