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社科院台研所党朝胜解读“陆生三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教育部次长”林聪明今天表示,陆生赴台就学,不能从事涉及劳务的事情,也就是教学助教与研究助理都不行,只能做与课程有关的实习活动。
林聪明说,海外学生只要申请工作证,就可工作,但陆生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限制,不能够申请。
林聪明表示,陆生不得从事涉及劳务提供的工作,不过,如果实习劳作是与课程有关,教师给小费用是可行的。
至于外界关心陆生赴台不得就读“国安”相关系所,“国安”相关系所为何?林聪明说,10月底前将公布。
林聪明也指出,大陆学历采认不溯及既往,1992年以后至“陆生三法”公布前赴大陆就读的台生,必须经过学历甄试才能采认学历,且有居留期的先决条件;首波学历甄试,最快明年暑假办理。
台湾“立法院”8月19日通过“陆生三法”修正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大专院校及承认大陆学历。台教育界普遍肯定此举,并呼吁当局逐渐减少限制,开放两岸教育正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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