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萧姓女子9年前就读大学时,与已婚的林宏宗交往,后来发现对方已婚,萧女想分手,林竟和妻子逼她签1200万元新台币本票及“卖身契”;台南法院更二审确认这对夫妇有逼迫及限制行动行为,各判8及6个月徒刑,并减刑为4及3个月。
调查指出,2002年,萧女就读大一时在永康乡某茶饮店打工认识林宏宗,交往期间,林宏宗的妻子吴姓女子还逼迫萧女办信用卡,并申请5支手机,交由林宏宗贩卖,当时萧女尚不知吴女就是林妻。
2003年5月间,萧女得知吴姓女子就是林宏宗的妻子,当时她已怀孕,只好忍痛堕胎并提出分手,但林不同意,还强迫萧女签1200万元新台币本票及卖身契,内容指萧女父母欠钱不还,用萧女抵偿债务。林宏宗并恐吓,若不签名就要对她家人不利,萧女只好签名。
本案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台南高等法院更二审法官认定林宗宏夫妇涉及妨害自由,判决2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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