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看到一盆很特别的蝴蝶兰,想要把它买回去进行大规模克隆,那你可能侵权了,因为这盆蝴蝶兰也许早就被育种者申请了品种权。从22日开始,两岸同步受理植物品种权优先权的申请,这是去年“陈江会”签署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中的一项内容,台“农委会”预计,第一批展开品种权优先权登记申请的,将开放给售予大陆的蝴蝶兰。
如今,两岸在知识产权上的合作能否让台湾育种者们吃下“定心丸”?导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台湾兰花育种者协会副理事长庄明仪和长期在厦门从事兰花种植的台商林先生。
现状 台湾业者育种艰辛谁人知
洋兰,是指相对于国兰而言的源于西方的兰花,其品种包括大家熟悉的蝴蝶兰、卡特兰、文心兰等,台湾的洋兰品种及育种技术均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庄明仪向导报记者介绍,洋兰在台湾盛行,不仅是因为台湾的地理、气候适合洋兰生长,还因为台湾有很好的“养兰”氛围: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洋兰爱好者便热衷于参加各种展会,以兰会友,如今,台湾洋兰更是走向了市场化。
“育种的过程是十分艰辛的,一个新的蝴蝶兰品种从人工授粉开始到量产,需要7年多的时间,这还是在一切都很顺利的情况下,如果遇到灾害或者育种不成功,损失是十分惨重的。”庄先生说,为了保护育种者的利益,台湾从2002年开始就启动了检验机制,2004年的时候,为了避免荷兰等欧洲花卉强国的竞争,台湾的育种者开始重视植物品种权的申请,然而这种“专利”意识在大陆却十分淡薄。
台商林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一株新的兰花品种,可能要价高达几百万新台币,大陆兰花业者由于对于兰花的专业知识有限,很少走育种这条路,因此根本不会去购买。即使购买了,大陆幅员辽阔,山寨克隆的技术是非常可怕的。
“如果有一个新品种上市,假如第一个月是5万盆花,通过无性繁殖的克隆技术,利用科技取其生长点,那3个月后就可以变出15万到20万棵的苗,两三年后就是三五百万盆花出现。”
未来 专利意识加强是绝对利好
此次两岸在知识产权合作上的突破在于,如果台商在台湾提出了专利、商标及植物品种权优先权主张申请,那么大陆会认可他在台湾申请注册的日期,并且保留12个月,在此期间,陆商不能在大陆注册一样的专利。这对于台湾洋兰产业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如果台湾的育种者申请了一个新品种,大陆的商人想引进种植,那就有两种方式可以合作:一种是向育种者订货,比如一年预订5万棵苗,那育种者就把5万棵苗按照一定的价格卖出;另一种方式就是育种者出让品种权,授权让其在大陆种植。”庄先生说,台湾兰花育种者协会成立的一个主要目的也是在于提供相关资讯,并且帮助育种者谈判、维权。
由于育种过程涉及到遗传学、基因学、色彩学,还要了解各种洋兰品种的本源,这使得大陆的育种者很难系统地去学习。十几年来,大陆洋兰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台商引进新的品种,然而由于大陆克隆能力太强,也使得很多台商在大陆的投资损失惨重。
庄先生认为,目前要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提高大陆兰花业者的“专利”意识,并在民间普及兰花育种的知识。林先生认为,这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些大陆的兰花业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偏远的地方种植,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一些兰花业者索性就等着新品种大规模上市,他们再从中复制,这样对于大陆兰花产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记者 杨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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