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廖姓男子因关门声过大,与住处管理员发生口角,还遭管理员以电击棒、铁棍攻击,造成脑震荡、骨折,愤而提告求偿。法院审理,判管理员应赔158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7日公布的判决,在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1处大厦租屋的廖姓男子,2007年9月间因关门声音过大,与大厦的林姓管理员发生争执,双方发生口角。林姓管理员拿电击棒电击廖姓男子,再以铁棍痛殴,造成廖姓男子头部撕裂伤,左手臂、手掌多处骨折,长达半年无法工作。
刑事部分,林姓管理员遭法院以伤害罪判刑5个月定谳。廖姓男子另提民事诉讼,向管理员求偿医药费、看护费、劳动力减损、精神赔偿等金额共300万余元,并主张管理员是大楼管委会聘雇,因而一并要求大楼管委会及其他住户60多人需与管理员连带赔偿。
合议庭审酌廖姓男子遭殴伤的实际劳动能力减损、医药费支出、薪资损失等,判廖姓男子可获赔158万多元。至于廖姓男子请求其他住户连带赔偿,遭法院驳回,仅判殴人的林姓管理员要赔1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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