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2日初审通过“大学法”修正案,未来台当局“教育部”将取得公立大学合并的主导权,被整并的学校不能再说“No”。“教育部”表示,过去推动的台大和台北教大、台湾清大和竹教大、台师大和台科大、中兴和中教大、屏教大和屏科大等大学合并计划,预计在法案三读通过后的3年内推动整并。
台“高教司司长”何卓飞表示,过去公立大学合并需由学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过程容易受到反弹及阻力,甚至有学校借此“狮子大开口”要求30、40亿元(新台币,下同)的经费补助,但“大学法”第7条修正案通过后,将给予“教育部”行使大学整并公权力的法源依据,“教育部”将会视学校的招生状况、整并学校能否互补,及对教育资源整合是否有帮助来订定指标,进行大学整并计划,并将在半年内订出相关办法。
何卓飞指出,“教育部”曾推动多所大学合并,大多未成功,只有嘉义技术学院及嘉义师范学院并成嘉义大学、花莲教大并入东华大学等少数个案成功,希望未来修法后,3年内进行部分公立大学合并。此外,台南大学与台南护专已在讨论合并事宜;台中技术学院与台中护专则已获得两校校务会议通过合并案,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也说,“很快就会有好消息”。
何卓飞表示,根据“大学法”第7条修正条文,“教育部”将可依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教育资源分布、学校地缘位置等条件,辅以经费补助及行政协助,拟订公立大学合并计划报“行政院”核定,由该公立大学执行,学校依法都将配合,不能拒绝。
提案“立委”杨琼璎认为,面临少子化问题,至2016年上大学的人数估什只剩约19万人,要避免产生“蚊子大学”,就应推动大学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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