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23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指出,已赴大陆地区投资的台商,其在大陆投资事业已成为台湾母公司收益之主要来源。
据《经济日报》今日报道,依据公开信息观测站数据统计,台商在大陆事业获利率逐年增加,2010年前三季全体上市柜公司认列大陆收益达新台币1312.6亿元,较2009年前三季认列金额922.2亿元,成长42.33%。2009年认列大陆收益达1502亿元,较2008年的640亿元大幅成长134.62%。
台湾“经济部”指出,今年1-11月核准对大陆地区投资件数为406件,较上年同期增加104.02%;核准投资金额为101.6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5%。其中新投资案计38.79亿美元,仅占整体投资金额之38.15%;其余系属原投资案之增资案件,增资金额计62.88亿美元,占整体投资金额61.85%。
报道称,近十年来台核准对大陆地区投资,除2005年受到大陆宏观调控、2009年受到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呈负成长外,其余各年均维持两位数成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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