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邢利宇)随着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继签署,两岸金融合作不断取得进展,在各领域得到全面推进。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2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两岸金融合作最新进展:
在银行业方面,大陆已批准台湾6家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其中5家分行已获准营业,大陆另外新批准了4家台湾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台湾也批准了3家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立代表处。
在证券业方面,大陆已批准2家台湾金融机构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累计已批准15家台资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29个代表处;累计已有17家台资企业在大陆的A股市场成功上市。
在保险业方面,大陆已累计批准设立5家台资保险公司和13家台资保险公司的16个代表处。大陆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业务也已正式实施。此外,银联卡在台刷卡、取现等业务陆续开通,持卡人在台消费更加便利。
杨毅说,两岸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或全面合作关系,两岸金融界的交流更加热络,互动更为密切,成效大家看得都很清楚。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两岸金融界进一步深化合作,为两岸同胞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在推动两岸加强经济合作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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