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教育部”4日表示,“行政院”日前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规定大专校院招收大陆学生名额及方式、陆生入出境程序、在台辅导措施等,首批陆生9月将入台就学。
台湾岛内大专校院将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办理陆生入台就学等相关业务。依据规定,未来岛内公立大学日间学制硕博士班及私立大学日间学制本科以及硕博士班,都可以申请招收陆生。
台当局“教育部”说,将依学校教学资源条件、招生名额及优势、学生辅导机制等,审查学校提送的招生计划,择优核定系所招生名额,以确保学校能在不影响本地学生权益的前提下,吸引陆生入台就学。
该部门表示,未来获准招生的学校将组成联合招生委员会,编印招生简章并进行招生宣传;预计今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额,3月发售硕博士班招生简章,3到5月办理硕博士班招生作业;本科学士班方面,4月发售招生简章,4到7月办理招生作业。
至于陆生的学杂费,当局“教育部”表示,由学校依教学成本订定,但不应低于台湾同级私立学校收费。
台当局“教育部”重申,招收陆生总额以台湾招生总名额1%为限,名额采外加方式办理,不会影响升学机会,当局不会编列预算作为陆生奖助学金;陆生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毕业后须于一定时间内离台,不会有在台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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