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7日三读通过修正攸关取消军教职人员免税的“所得税法”,新法将从2012年实施,2013年军教人员就必须缴税,影响人数达 37万人,每年可望替公库挹注税收112亿元(新台币,下同)。
针对军教职人员免税长期被批为“税制不公”的指标,马英九2010年初指示将取消军教免税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列为“立法院”最优先法案,一定要过关,“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虽然5月就完成初审,但由于配套措施等问题,一直未能完成修法。
取消军教免税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仅有3条条文,分别是删除现行军人、幼稚园、托儿所、中小学教师免税规定的第4条,取消现行免税的军教人员不得列为抚养亲属的第17条,以及规定实施日期的第126条。
台当局“财政部长”李述德日前在“立法院”报告指出,“财政部”已与“国防部”、“教育部”针对取消军教人员免税配套措施完成协调,修法通过后,将从2012年上路。也就是说,军教人员从2012年起就要课税,并于2013年申报所得税。
“财政部”估计,军教人员课税后,每年可增加税收112亿元,但“课多少、补多少”,这笔税收将用来提升民众教育环境与军人福利。
取消军教免税后,估计约有37万名军教人员受影响,包括13.5万名现役军人、20.7万名教师与2.9万名幼保人员。
所谓“课多少、补多少”,军教人员课税后,全体教师1年缴税额约72亿元,这笔税收将用来增加初中小学的行政辅导人力与导师费;“国防部”则要求“不减少大部分官兵纳税后薪资所得”为原则,将调整志愿役的勤务加给费用,减少对基层官兵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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