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涉爆台地区领导人脱逃密道 陈水扁获不起诉(图)

2011年01月12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水扁 资料图 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于2009年在台湾高等法院开庭时,爆料台湾地区领导人有2条脱逃密道,被控泄漏机密。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定陈水扁并未违反“机密保护法”,12日将他不起诉处分。

  陈水扁2009年10月8日在高院召开的羁押庭中,为证明自己不会逃亡,在最后陈述时,指称有2条只有现任领导人才有的脱逃管道,其中1条是连结士林官邸和衡山指挥所,另1条位于官邸与当局“国防部”之间,均可通往停机坪。

  检方指出,“国安局”虽将领导人莅临场所特种勤务纲要计划的整体内容核列为“机密”,但各处所及行走路线,仍应配合各计划的活动时间及内容整体,才具有机密性质。陈水扁庭讯时,仅提到密道,并非泄漏相关计划的整体内容。

  检方表示,前“国安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执行长”彭子文曾在接受媒体记者访问时,泄漏军方“万钧计划”内容,被高院判缓刑确定,依“最高法院”所定决议,已经泄漏的秘密不为秘密,而陈水扁叙述的密道与彭子文所说的一致,所以也不构成泄密罪。

  另外,检方说,陈水扁当时在高院提及密道的原因,主要是陈述自己“没有比别人更知道逃亡的管道”,目的在行使诉讼抗辩权,证明自己不会逃亡,并没有泄密的主观犯意。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