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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吁两岸积极为商签文教协议创有利条件

2011年01月12日 14: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两岸双方能够积极协商,积极地为协商和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创造有利的条件,相信这也是广大文化界的共同愿望。

  范丽青表示,开展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对于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理解,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推动建立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机制,符合两岸文化交流发展的现实需求与期待。

  范丽青还应询介绍,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将于1月17日至21日在广西桂林举办第九届两岸关系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将围绕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讨论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的核心内涵、中华传统智慧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启示、对共同促进中华文化发展繁荣的思考等议题。两岸文化界人士和专家学者将参加研讨会,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也将出席研讨会。

  另有记者问,上周台湾方面出台了大陆学生赴台的相关办法,其中有诸多限制条件,发言人对陆生赴台的不平等待遇有何评论?

  范丽青说,台湾方面部分承认大陆学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有利于加强两岸教育交流。我们始终欢迎更多的台湾学生到大陆来就学、研修。我们也早已承认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校学历。大陆普通高校,含公办、民办、高职院校,一共有2035所,其中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就有723所,但目前台湾只承认大陆41所高校学历,显然太少。

  她表示,陆生赴台学习,台湾方面设置了诸多限制,这不利于两岸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发展。我们希望台湾方面取消对大陆学生的歧视性规定,切实保障赴台学习的大陆学生的正当权益,为他们在台学习和生活提供更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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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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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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