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卫生署”12日表示,将订定“民众营养法”,对有碍健康食品的广告促销,予以限制;速食儿童餐附赠玩具,也算促销的一小部分,将以母法的施行细则方式规范。
报道说,台“立法院”三读通过2011年度台当局总预算,并通过多项决议,包括建议“卫生署”修法禁止速食业者在儿童餐中附赠玩具。
台“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科长”简希文指出,草拟中的“民众营养法草案”,内容即含括食品广告促销,待母法三读通过,另以施行细则规范细节;在正式立法之前,“卫生署”拟订配套措施,鼓励辅导业者提供健康餐食,取代炸鸡薯条。
“卫生署”是在2009年将“民众营养法”草案送交“行政院”,院会要求强化部分条文,现由“卫生署”增删草案内容,具体架构包括民众营养调查和监测、学校与社区健康饮食环境营造、改善对策等。
草案内容并未明列禁止速食儿童餐禁送玩具,简希文解释,母法不宜针对性;不过,儿童餐送玩具也算是广告促销的一小部分,“卫生署”在订定施行细则时,再征询产官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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