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4日开扁家南港展览馆案更一审庭,传讯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2人委任律师当庭表示,被告在审理期间自白犯行,请求法官减刑。
陈水扁因公务费等案遭控贪污,台“最高法院”2010年11月11日将龙潭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谳,将公务费案、南港案、洗钱部分发回更审。
蔡明哲、郭铨庆于南港案中被控行贿扁家,蔡铭哲一审被判2年、缓刑5年,二审改判1年7月,缓刑3年;郭铨庆一审获判3个月,二审改判免刑。
蔡铭哲的委任律师主张,蔡铭哲自白犯行,因而向法官请求减轻其刑;郭铨庆的律师也主张,郭铨庆是南港展览馆弊案第1个自白犯行、面对司法的被告,请求法官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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