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马英九大姐马以南未避利益 公司遭罚5800多万

2011年01月21日 1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马以南 资料图 中新社发 甄雪原 摄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大姐马以南担任台湾“中化”裕民健康事业公司董事期间,“中化”参与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仁爱院区采购案,因马英九时任台北市长,被认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的规定,遭裁罚58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日判决驳回“中化”的行政诉讼,罚款要全部缴交。

  “中化”裕民是由台湾地区“中国化学制药”百分之百投资的子公司,“中化”首创岛内制药界先例,实施产销分离政策,将原“中化”的销售部门独立,另成立“中化”裕民公司。本件裁罚案,起因马英九1998年至2006年任职台北市长期间,马以南担任“中化”制药公司副总经理,及“中化”裕民董事。

  “中化”裕民因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二亲等亲属关系,不得参与受马英九市长监督的联合医院采购案件规定,但“中化”裕民仍参与、并标得台北市立联合医院药品采购案,结算金额共5836.5935元,被台当局“法务部”裁处同额罚款。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