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陈水扁2日下午已移监台北监狱服刑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吴淑珍涉及龙潭案、陈敏薰人事案判刑确定,合并科罚金刑总计3.08亿元(新台币,下同)。另犯罪所得分别是1000余万美金、1000万新台币,不法所得、罚金刑合计6亿余元。“检察总长”黄世铭指示特侦组、台北地检署先从扁珍被扣押的宝徕、民生寓所等台北市多笔不动产、数千万定存及股票,进行追缴执行。
台检方特侦组日前分别向高院、台北地院声请酌量扣押扁家资产均遭驳回,但“检察总长”黄世铭认为扁案已有确定判决,检方可以依法进行执行程序,指示特侦组不再提起抗告,由台北检方执行科依职权直接扣押扁家岛内资产。台北检方已经在过滤、厘清扣押范围,应会在农历年后依法执行、追缴。
虽然特侦组侦办龙潭案期间,已查扣辜成允汇回9279950.22元美金,并存于检方指定帐户。但“检察总长”黄世铭与特侦组并不打算先执行追缴这笔钱,而是计划将扁珍岛内被扣押的资产,列为优先执行目标。
黄世铭与特侦组认为,扁珍所涉案件相当多,目前只有两案定谳,还有公务费案、南港案、金改弊案等多起案件尚未确定,为执行日后这些案件犯罪所得及罚金刑,将由岛外汇回台湾扣押的“海角7亿”、龙潭案927万美金支应。
至于扁家藏放在瑞士的“海角7亿”,特侦组在24日又接获瑞士汇回的1.33万余美元,只剩一档共同基金24万美元尚未汇回。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至今收到自瑞士汇回的扁家外币现金及有价证券共21231442.24美元,折合新台币615847982元。
另扁家存放在瑞士的威格林银行有新台币5.4亿元存款及投资组合,原本陈致中向特侦组请求认罪协商,一度表达愿意汇回,但特侦组起诉金改弊案后,陈致中态度转变,拒绝汇回。特侦组将等这部分判决定谳后,再依司法互助途径向瑞士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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