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两岸关系中最重大的事件,无疑是6月29日“海协会”和“海基会”领导人在重庆第五次会谈中,所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如国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所指出的:“这是两岸关系史上内容最丰富、领域最广泛、问题最复杂、协商最艰难的一项协议。ECFA的签署与正式生效,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向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的进程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萧万长先生也说:ECFA是“60年来两岸关系的新里程碑”。ECFA将为两岸经济关系的长远发展和经济合作的深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ECFA是两岸关系和解与交流的标志性成果
ECFA议题的最早缘起,可以追溯到2005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来访内地时所达成的“和平五项愿景”。其中第三项,就是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台湾方面则认为,推动和大陆签署ECFA将有三大功效。一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二是避免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体系中被“边缘化”。三是促进台湾经贸投资渠道的“国际化”。
ECFA得以签署,除了国共双方领导人的政治意愿外,两岸经贸关系近年来的强劲发展势头,也形成了两岸同胞期盼ECFA的“内生动力”。截至2009年底,两岸累计贸易额达9500多亿美元,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达到了700多亿美元。台商在大陆设立投资项目已近8万个,累计实际投资达493亿美元。祖国大陆现在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台湾成为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也已成为台湾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地。
2010年1-11月大陆又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727个,同比上升21.9%,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2.1亿美元,同比上升37.0%。截至2010年11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2788个,实际利用台资517.5亿美元。
在此情况下,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签订ECFA,以促进交流,并形成“两岸经济共同体”,成为两岸同胞的共同要求。特别是对台湾经济而言,在遭受了世界金融危机打击后,复苏缓慢。ECFA的签订,使台湾争取到了540个项目136亿美元的投资,给台湾经济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2011年1月1日起,ECFA所商定的“早期收获”正式实施,大陆将在货物贸易方面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11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双方将在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ECFA的主要目标,还在于尽快签署货物贸易协议与服务贸易协议,在更大范围内,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两岸货物贸易的零关税;大幅开放服务市场,实现两岸自由贸易与服务领域的广泛合作。它不仅使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而且有助于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全面深化,将使台湾被纳入区域经济一体化。
ECFA将开启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之门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与特征。ECFA的签署,同时也是两岸因应这一国际趋势的重要举措。两岸虽说都是WTO的成员,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始终有许多限制。ECFA作为两岸间的“架构协议”,它实际上是为签署一系列正式协议,拟订了重要的基本纲要、架构及目标。
正是通过这样的两岸合作,ECFA既遵守了WTO的规则,又充分体现出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的务实性与灵活性。
ECFA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速开启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之门。
1、两岸产业合作领域将从生产层面加速扩展至技术和研发层面
从比较优势和相对优势来看,大陆与台湾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大陆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相对低下,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台湾经济比较发达,资本比较雄厚,需要向岛外延伸产业链,但劳动力相对不足。今后,台商主要是出于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布局的考虑,还会加快技术成熟度高的产品生产基地的外移,和以自主研发为优势的产品生产基地的外移。客观上,大陆形成了从沿海向中西部的梯度转移,也因应了大陆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战略布局。
2、大陆服务业将成为台商投资的新热门领域
台湾的研发基地将加速向大陆转移;众多知名企业将纷纷在大陆筹设研发中心、IC设计中心及软件开发基地;利用大陆软件人才,开发设计新产品,提供生产性服务。此外,零售业、物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医疗业、专业服务等服务行业的投资也将逐年增加。
3、台资企业在大陆将进一步呈现“属地化”趋势
在国际和两岸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为因应市场竞争的需要,降低企业营运成本,越来越多的台商采取“就地取材”的策略,从而带动了大陆台资企业的本地化趋势,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本地化、产品销售市场本地化、生产原材料供应本地化、企业资金筹措本地化和技术研发“属地化”的倾向。
ECFA基本目标实现之后,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将迈向新的阶段,逐渐通过两岸关税同盟的实施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向两岸共同市场目标迈进,两岸货物、服务、资本、劳务等生产要素则可基本自由流动。探讨多年的两岸共同市场或两岸经济共同体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愿景,而完全有可能变为现实。
充分认识ECFA对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化的重大突破
ECFA的最重要之处,还在于对两岸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做出了制度化与机制化的安排。ECFA序言提出,“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从此,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由此前的民间为主的演进,上升为有政府规划指导、有制度保障支撑的新型合作。
这在两岸的经济关系史上,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突破。着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从以民间团体和具有“白手套”性质的两会间的协商,上升为有公权力参与的“准官方”性质机构间的制度化协商。
1986年5月,“华航”与中国民航代表举行了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有关方面的第一次公开商谈;1990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台湾地区的红十字组织在金门举行商谈,并签订了“金门协议”。1993年4月,举行了首次“汪辜会谈”,开创了两岸机制化协商的先例。ECFA确定的由双方共同组成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来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与机制化的发展,这是一个极有象征意义的突破。
2、从以往经贸关系中的“一事一议”,上升为ECFA框架下全方位的整体推进。
自1990年两岸红十字会组织达成有关海上遣返的“金门协议”之后,两岸间在经贸领域的协商,也基本上处在“一事一议”的层面上,从邮政、包机、海运,到食品安全、计量检验、农产品检疫检验等等。由于ECFA涵盖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几乎所有方面,可以预见,后续的协商将是两岸经贸关系在ECFA框架下全方位的整体推进。双方正在磋商,并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第七次两会领导人会谈时签署的“两岸投资保障协议”,是ECFA框架下后续推进的重要任务之一。经过十年左右的时间,届时两岸大部分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两岸服务市场将大幅相互开放。两岸经济自由化、经济合作制度化将达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
3、ECFA的实施,还为两岸关系“先经后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有操作性的推进路径。
ECFA的签署为两岸关系从此走上制度化、机制化和法律化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一步。它使两岸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从此走上了合作发展的新时代,这对于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ECFA的签订,为两岸政治领域的对话积累了重要的互信,而互信才是两岸关系继续向前迈进的重要推动力。(作者 舒汉锋 单位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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