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涉嫌在扁家龙潭购地案侦审期间3度作伪证,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31日依伪证罪判决李界木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李界木另因龙潭购地案被“最高法院”判决3年6月确定,2010年12月间已发交宜兰监狱执行。判决指出,陈水扁于2003年12月30日或31日晚间,在官邸接见李界木,听取李界木报告有关推动龙潭工业区先租后购面临的困难。
判决表示,李界木为求脱免或减轻刑责,在2008年11月与2009年4、5月间,分别在特侦组及台北地院作证时,否认自己在官邸向陈水扁报告推动龙潭案的困难,推称只有向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报告,涉及伪证。
台北地院认为,李界木为掩饰相关人员涉嫌贪污的重大犯行,在司法机关侦审时犯伪证罪行,有害台湾司法权的行使,依法判决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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