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日前撤销司法官涉贪案的交保裁定。台北地方法院15日开庭审理,认为被告无逃亡、串证之虞,裁定前法官陈荣和、蔡光治、蔡的友人黄赖瑞珍维持交保。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正己专案”,发现遭控贪污的前立委何智辉涉行贿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等人以求脱罪,2010年11月起诉13名被告,并羁押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与段美月夫妇、女子黄赖瑞珍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1月27日开庭审理,裁定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段美月、黄赖瑞珍以新台币60万到20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并限制住居、离台、出海。但检方认为5人仍有逃亡、串证之虞,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11日审理,认为被告仍有与何智辉串证之虞,因此撤销陈荣和、蔡光治、黄赖瑞珍的交保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
台北地方法院15日开庭审理,陈荣和表示,自己获得法官裁定交保至今,没有与任何被告联络,且检方认定的贿款资金属于“借贷”,相关资金流通都很清楚,主张没有串证之虞。
蔡光治则说,自己今年已经68岁、身体不好,“焉敢乱飞”。黄赖瑞珍则反问检察官“我要和谁串供?”,并表示他没有家人在岛外,也没有资金,根本无法潜逃到岛外。两人都主张自己无逃亡之虞。
法官庭末表示,被告至今已经将相关事证说明得很清楚,没有发现被告有逃亡的事实。最后维持原交保裁定,并限制住居、离台、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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