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迎接两岸双向投资时代,台湾“经济部”将有条件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面板与半导体业,陆资参股台湾现有半导体与面板厂持股上限为10%,新设合资公司持股比率上限则为50%。
换言之,大陆企业若要赴台投资友达光电、奇美电子、台积电、日月光、力晶半导体产业,持股上限不得超过10%,合资新设公司持股比率上限则为50%。
相关官员强调,大陆企业来台投资半导体与面板厂,均必须进行项目审查,并且通过“经济部工业局”关键技术审查小组审议,以避免台湾高科技技术外流。
台湾“经济部”检讨面板厂登陆参股的同时,第二波开放陆资投资政策也检讨开放大陆企业来台参股面板厂,加上去年开放晶圆厂登陆参股,未来面板与半导体将是两岸双向投资局面。
台“经济部”于农历春节前将第二波陆资赴台开放检讨结果送交“行政院”审查,近日可望拍板定案。其中对于大陆企业希望来台投资的面板与半导体高科技业,均将以参股或是合资方式有条件开放。
据指出,面板厂、晶圆代工、DRAM(动态随机存取内存)厂、下游封装测试等大陆企业有兴趣项目,均在第二波开放项目中,但为降低开放冲击,台当局将对大陆企业持股比例进行管制。
相关官员说,依据“会计准则”规定,持股逾10%视同大股东,持股逾20%视同具有影响力,因此决定陆资赴台投资现有面板厂、半导体制造业等高科技厂商,持股上限为10%;若新设合资公司,持股比率则放宽为50%。
相关官员解释,以台积电为例,市值达新台币上兆元,若要投资台积电10%,至少也要上千亿元,不是每家陆企都可以办得到。
官员进一步指出,陆企持股10%,顶多进入公司董事会,不会掌握经营权,可以降低技术外流风险,况且每件投资案都必须经过“经济部”项目审查以及通过“工业局”的关键技术审查小组,审查程序严密,不会伤害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
此外,对于新设合资公司,相关官员举例,8寸晶圆厂投资金额即达10亿美元,若拿出一半股本投资、一半联贷取得资金,大陆企业若要持股50%,就要拿出2.5亿美元与台湾企业合组公司,等于可以吸引大陆资金赴台湾设厂,把产能留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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