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检察官林俊杰指出,2010年12月,3人找来征信业者在夏姓台商住家装针孔摄影机,随后在同社区另栋大楼租房监控夏姓男子生活作息,2011年1月8日,歹徒趁夏姓男子开车返家途中,与大陆同伙将他掳走,蔡姓男子等陆续返台。
夏姓男子的妻子向大陆警方报案,1月16日,她接获电话及电子邮件,歹徒要求汇赎金人民币9000万元到香港指定帐户。大陆警方清查夏姓男子通联纪录、电子邮件发送位址、夏家出入口监视录影器画面,以及采集到的歹徒指纹等后,通知台湾警方协助,展开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台警方派员到大陆取得指纹等迹证及影像带回台湾比对后,和大陆警方锁定蔡锦雄、郭翊祺等6名台湾人和4名大陆人士犯案。
1月底,夏姓男子的妻子分3次转汇共3000万人民币(约新台币1.3亿元)到歹徒指定帐户,但因冻结该帐户,歹徒不敢提领,夏姓男子也未获释。2月起警方陆续逮捕收押黄启展等3人,另共犯吴姓男子、黄姓男子、林姓男子3人被捕,但获交保。郭翊祺、蔡锦雄等坚不透露“肉票”下落。
2月底警方掌握情资,发现大陆共犯对已遭囚禁月余的夏姓台商渐感不耐,又得不断转换藏匿处逃避追缉,加上勒赎未果,准备放弃此案。1日清晨2时许,歹徒以渔船将夏姓台商载到澎湖险礁屿,趁涨潮时让他上岸后并告知“你在马公附近”,还拿手机给他拨给妻子求救。台湾警方凌晨3时许获报后出动海巡,据发话基地台彻查当地岛屿,至1日中午左右,夏姓男子才结束恐怖的绑票惊魂记;大陆警方则逮捕4名大陆嫌犯。
台检方表示,据台湾“刑法”,蔡姓男子等涉犯掳人勒赎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台警方表示,从1月8日夏姓男子被掳走当日,台警方和大陆警方每天保持联系,两岸共同筹组“跨海反绑架部队”侦办。台警方“刑事局局长”林德华说,三年前他们侦办一名学童被绑架案,主嫌私渡到大陆遥控,两岸警方成功共同侦破绑架案,从此奠立了两岸警方侦办掳人勒索案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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