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因应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合作架构协议(ECFA),协助台北市中小企业布局大陆市场,台北市府通过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同时台北市产业奖励补助专案办公室1日起挂牌运作。
台北市府产业发展局表示,两岸签署ECFA后,有助于台北市厂商布局大陆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但中小企业资源较不足,因此,产业发展自治条例集中奖励补助资源于较易受金融风暴与贸易自由化影响的中小企业与传统产业,鼓励产业创新与升级转型,以期在快速变迁与全球化压力下,仍保有竞争优势,预期每年受奖补助厂商300家。
产发局表示,为奖励补助产业发展,将成立台北市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基金规模约2.8亿元(新台币,下同),以后年度预计每年有市有非公用财产出售收入20%,约1到2亿元拨入,并视运作情况,由年度预算拨充。
为便利投资人申请各项奖励及补助,申请书表可透过产发局网站下载;另为服务民众,在市政大楼北区一楼工商服务科成立专案办公室,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撰写申请书及受理申请,或服务电话。
产发局表示,2004年制定的台北市奖励民间投资自治条例,在2011年1月11日施行届满,改由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取代上路。两者最大的特点在于不限业别,只要是台北市的中小企业、投资案具创意、特色或发展潜力,均可提出申请,没有资本额门槛限制。
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除维持原有“奖投自治条例”提供的劳工职业训练费用、房屋税、地价税、融资利息补贴,以及承租市有房地优惠等奖励最高5000万元外,为鼓励产业技术创新研发,首创由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提供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每案最高300万元;另外,为鼓励企业提升员工职能,可申请劳工职业训练费用补贴最高80万元。
此外,对于较具竞争力策略性产业,仍适度给予奖励,以发展关键新高产业技术,但限于基金资源有限,这类大型公司申请门槛,由新设立或增资5000万元提高到8000万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