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2010年11月陈水扁、吴淑珍被判刑定谳后,台检方特侦组为确保能追缴共6.1亿元(新台币,下同)犯罪所得及罚金,向法院声请扣押扁家人岛内存款、股票共约7241万元,及市值逾2.2亿元的人文首玺、民生官邸、台南官田老家与宝徕豪宅等不动产,但台“最高法院”认定,扁家海外汇回6亿多元已足够抵缴陈水扁、吴淑珍犯罪所得,3日驳回扣押声请,不得再抗告。
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3日表示,已另就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刑定谳部分核发执行命令,依法扣押扁家资产,“最高法院”的裁定影响不大。
此外,台北检方也对扁家不动产祭出“限制移转登记”禁令,就算特侦组解除扣押命令,扁家也无法处分相关资产。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也认为,既然龙潭购地案及陈敏薰买官案已判决有罪定谳,检方就取得合法执行名义,无须再向法院声请扣押,可直接拍卖扁珍名下的不动产抵缴没收犯罪所得及罚金。
但就此,扁子陈致中3日表示:“还没看到裁定书,若法院也认可并非所有扁家成员存款、股票等资产都须查扣,扁家将依法主张返还。”而检方下令禁止扁家不动产登记移转,陈致中抨击:“官田老家是阿嬷在住,人文首玺是妈妈在住,万一又被拍卖,岂不是逼老人家流落街头,实在没道理。”
此外,扁女儿陈幸妤3日到台北监狱探视父亲,她会客后表示:“和父亲谈些家务事,父亲要我注意母亲身体,还说药快吃完了,下次要记得帮他带,没谈到政治议题。”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