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王宪榕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政策,支持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银行业。支持中银香港委托中行厦门市分行向金门地区调运人民币现钞,进一步完善两岸现钞调运渠道;允许台商和台胞在厦门开设新台币账户,允许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试行新台币计价结算;允许厦门辖区港澳台资银行分行在福建省内设立异地支行等。
证券期货业。除厦门火炬高新区外,允许将厦门台商投资区纳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范围;允许厦门非金融机构与台湾的证券商在厦门合资设立证券公司;允许台湾投资顾问公司在厦门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允许厦门与台湾柜台买卖中心合作建设区域性柜台交易市场。
保险业。允许在厦台资保险机构率先试点经营交强险业务;参照CEPA政策,鼓励台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中介机构)在厦门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允许在厦门开展台籍车辆进入大陆保险业务试点;允许在厦门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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