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20多年前派遣特工到大陆搜集情报,承诺“如有失事,从优抚恤”;结果17名特工被捕,出狱后要求国民党赔偿及抚恤。台北地院11日判决国民党应赔偿280多万美元,折合新台币为8600多万元。
据报道,过去两岸处于敌对状态时,国民党派遣特工前往大陆从事“敌后工作”,搜集情报及发展地下组织,结果国民党派遣的在北京及上海地区的17名特工相继被逮捕。
这17人出狱后,要求国民党负起照顾责任,补偿他们的损失。他们写信给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但一直没下文。17人除1名特工死亡,其它人将请求权转让给唐姓特工,由他出面控告国民党。
台湾法院审理时,国民党否认委任这17人担任特工。但法官根据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密文件,认定国民党曾指派唐姓男子担任北京工运特派员,在当地工作、联络同志;唐姓男子并策反、吸收其它特工;且这些特工被捕入狱后,也多次与唐联系,讨论救济、补偿问题。
法官表示,国民党早年曾制定“失事同志补偿条例”,规定失事的同志可以向国民党请求补偿,双方成立委任关系,应由国民党负责,不应由台防务部门赔偿。
法官审酌,按照国民党曾答应对失事同志从优补偿的情况,国民党应赔偿每人每年1.8万美元,依每人被判刑的刑度计算其赔偿金额,总共为280万零8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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