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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或将追欠税期限再延长 遭“立委”质疑执行能力

2011年03月22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为让当局有更长时间追讨1263亿余元(新台币,下同)欠税金额,台“立法院财委会”21日审查“欠税大赦条款”修正草案,将旧欠税户的追税期限延长5年。不过“立委”质疑“财政部”与“行政执行处”追税能力,加上行政成本难估计,全案留到“立法院”院会协商。

  据报道,台“立法院”在2007年修法,将2007年3月5日(含)以后的欠税案,追税期间延长为15年,至于在此之前的旧案则为5年,逾期将一笔勾销。“财政部”统计至2011年2月底,有8756件欠税案、金额达1263亿余元,最晚要在2012年3月4日追缴成功,否则这笔巨款将“消失不见”,被视为“欠税大赦条款”。

  台“财政部长”李述德21日表示,为“防止新欠、清理旧欠”,已订定每年追回欠税的绩效目标,但若不延长追税时间,一旦追讨期限到期,这笔巨额欠税款就会被注销,恐不符社会期待,希望延后5年。

  李述德说,税务部门一年开出应缴税单约2.5万件,而欠税约占3%到4%。“财政部”也统计至2010年底止,欠税案件共330万件、欠税金额达两2777亿元,相较于2009年371万件欠税案件、欠税额达3138亿元,已相对减少。

  不过“立委”许添财质疑,“财政部”追税5年只拿回一成,若再延5年,能否提高“财政部”追税执行能力不无疑问。“立委”卢秀燕也提案,“财政部”应于5年内追回欠税700亿元,且每年不得少于100亿元。“立委”赖士葆说,“财政部”若认真追税,半年也会有成绩,不应拖到5年。

  针对“欠税大赦条款”将保留至“立法院”院会进行协商,国民党团书记长谢国梁说,党团支持延长追讨欠税政策,为了公理正义一定要实行。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追缴欠税合理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只要能让两党达成共识,延长到几年都可讨论。

  此外,台“法务部”行政执行署透露,个人欠税最多的是已故股市闻人黄任中及其儿子黄若谷,共欠税逾32亿元,如加上黄任中的亲戚即有45亿余元;国扬建设前董事长侯西峰滞欠1.1亿元税金及罚款,经台北行政执行处催缴后分期清偿,第一笔100万元已于3月7日缴交;广三集团曾正仁积欠2亿元,但人已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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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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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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