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市沙鹿区某小学补习班负责人王姓男子,涉嫌利用开车接送及课辅机会性侵12名小学女童,台中地院21日审结认为他恶性重大,将他依加重强制性交罪重判30年。
检警调查,45岁王姓男子透过在小学任教的妻子招生,10多年前在沙鹿开设综合课程的补习班,他驾驶厢型车接送学童,趁机在车上对女童上下其手,还在挡风玻璃张贴隔热纸遮人眼目,另外也在教室内夜间课辅时伸狼爪猥亵。
2010年6月一名小五女童向老师哭诉遭遇,全案才曝光,警方前往补习班搜索,拘提王姓男子到案,有的女童情绪不稳,甚至第一时间无法制作笔录,也有女童觉得在跟王姓男子“谈恋爱”,已被灌输偏差观念,令承办员警感到痛心。事发后家属气愤向媒体投诉,大骂“根本就是畜生,一定要关到死!”
王姓男子到案后坦承跟部分女童发生性关系,辩称“两情相悦”获得女童同意,2010年8月遭检方求刑30年,法院审理时他又翻供全数否认,经查他共性侵、猥亵12名女童,和议庭认为他恶性重大、犯后毫无悔意,将他依强制性交罪重判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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