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记者从天津工商和平分局了解到,日前,和平区迎来了天津市首个由台湾居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据介绍,申请设立天津首个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是一位胡姓台湾居民。日前他来到天津市和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咨询相关办理手续,和平工商立即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当场为其办理了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并发放了通知书;在得知其经营项目为糕点零售时,还向其发放了食品流通许可设立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当这位台湾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再次前来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当场为其发放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使其顺利落户。
为抓住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机遇,进一步推进津台经贸交流合作,本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今年2月,天津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台办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台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支持台商投资企业在津加快发展。台商来津投资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台湾地区地方方言用语也可以出现在企业名称中,台湾居民可以在天津申办个体工商户,天津还鼓励台资投资来津开办广告企业,此外还将严厉打击假冒台湾水果等农产品的行为。(记者 张秀凤 翟媛 通讯员 齐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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