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1日三读通过“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说,马英九表示欣慰,并认为建立干净的“政府”是民众的期待,也是实践对民众的承诺,未来将积极推动反贪肃贪。
台当局“法务部”下设“廉政署”,推动防贪肃贪工作。马英九表示,“廉政署”设立之后,一定会积极有效率推动反贪肃贪工作,才能够向民众交代。
罗智强说,2008年二次政党轮替前,民众对当局屡屡爆发贪腐弊案深恶痛绝,陈水扁甚至带头贪污,使台湾蒙羞。马英九上任后即透过“正己身”、“用对人”、“立制度”三管齐下,除严格自律外,并提名刚正耿介的黄世铭出任“检察总长”、沉稳清廉的曾勇夫担任“法务部长”。
罗智强转述,马英九认为设立“廉政署”有3个主要原因,第一、要增强当局防贪与肃贪的能量,让防贪肃贪的工作更能够有效推动;第二,符合民众的期待。近两年来,相关民调显示有7成以上的民众,希望当局设立专责的防贪肃贪机关;第三,符合国际潮流。“廉政署”的成立,可以向国际间展现台湾防贪肃贪的决心。
此外,马英九也认为“廉政署”设立有两项主要目标,第一、要降低犯罪率,透过防贪,使得贪污减少;第二、要提高定罪率,有人贪污,就一定要能定罪;勿枉勿纵保障人权,也是肃贪工作不能够忽略的基本原则。
马英九认为,防贪肃贪的加强与改革,并不是在制度上抄袭其他地区的模式就叫改革,而是应该有适合台湾地区自己的作法。在“法务部”下设“廉政署”,由检察官指挥办案,而不是复制香港或新加坡的模式,让“廉政署”直属“最高行政首长”,以免造成制度混乱,衍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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