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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兽父乱伦案曝惊人惨剧 探寻案件频发背后的迷思(2)

2011年04月14日 14:1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涉嫌性侵女儿又涉嫌猥亵女儿和他所生小女孩的陈姓男子(中),落网后否认猥亵孙女,由警方移送侦办。(中国时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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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三:台一男子性侵2名年幼继女长达4年 遭判刑120年

  台南市一名男子因和妻子性生活不协调,竟将魔掌伸向2名尚读初中、小学的继女,时间长达4年。法院经查男子共性侵2继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罚共判120年,应执行18年徒刑。

  这名泯灭人性的王姓继父住在台南市,娶了已有12岁及10岁2个女儿的再婚女子,因妻年纪较大,无法满足其性需求,竟萌生歹念,把脑筋动到2名继女身上。

  2006年11月,王男趁家中无人时,先后将当时读小学4年级的小女儿和初二的大女儿性侵,大女儿担心母亲会受不了自杀,且家里经济来源靠继父,天真的姐们俩最后决定把被继父性侵妹妹的事保密。王男因此得以将自己的兽行维持4年。

  直至后来小女儿读中学时,将事情告诉同学和老师,才将王男绳之以法。法官经查男子涉4年内性侵2继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罚共判120年,应执行18年徒刑。

  案件四:台湾一中年男子性侵好友儿子 再逼兄妹乱伦

  康某与小强父亲是同村长大的数十年莫逆之交,他平时打零工维生,小强父亲常会邀他到家里相聚,康某吃饱喝足却不知感恩,反而利用众人对他的信任,将狼爪伸向好友的小孩。

  康男从三年前开始露出狼样,性侵就读小学五年级的小强,并教导与逼迫小强猥亵四年级与三年级的妹妹,给他观赏,小强不从即被康某殴打,若乖乖配合,康某还会赏给小强五百元零用钱,同时,恫吓“不准跟爸妈说”。小强不仅被恶叔叔蹂躏,还得遵照演出,懵懵懂懂,又成了加害者。

  小强现在就读初二,生理出现性征,康男竟变本加厉,进一步要求小强上演性侵乱伦活春宫给他观赏。从小强上初中以来,被迫至少与两个妹妹先后发生三次性关系,康某每次从旁观看,也会跟着性欲高涨,自己打手枪,自我满足。

  康某观赏手足乱伦还嫌不够,时常在小强就读初中校门附近,物色落单初中女生上下其手,刚开学第二天,就看上一名亭亭玉立的女学生,透过小强要到她的手机电话,经常打电话骚扰,女学生不理会,康某便趁下课时间,直接到学校找女学生,准备带她到角落性侵,幸女学生跑回教室,向师长求救并报警处理,才揭露这起“恶狼导演手足乱伦”案件。

  案件五:台一兽父骗7岁幼女口交 事后给10元做"封口费"

  台湾新竹县某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女童在课后辅导时,拉下男同学的裤子并开始口交,猥亵的行为经过老师有技巧的追问下,她一副天真的回答:“是爸爸教的”。虽然兽父否认到底,但警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女童家境不好,家中的经济来源靠着父亲打零工和母亲的清洁工作,3个多月前,女童放学回家后,正巧碰见在看A片自慰的父亲,还被要求学电视中的口交动作,直到父亲“满足”为止。

  从此之后,变态的父亲常趁着另一半外出工作之际,大约每隔两天就要求女童帮他口交一次,事后给10元当作“封口费”,要她不可以对任何人说。

  由于女童今年才7岁,认为口交很好玩,还可以拿到零用钱,所以在学校上暑假课业辅导时,才会趁着下课时间拉着男同学到教室后头,脱下裤子后就直接舔吸他的性器官;幸亏老师正巧经过,把她带到导师室询问后,女童表示“是爸爸教的”,才让这起乱伦事件被终止。

  案件六:失婚男子为逞其性欲性侵4岁女儿 台兽父被起诉

  台东县26岁林姓失婚男子为逞其性欲,竟然自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间,多次性侵4岁女儿得逞,被女童祖母发现报警处理,台东地检署将林姓恶父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阿嬷!我尿尿很痛!”女童痛楚地哭喊叫着阿嬷,林嫌母亲赶紧查看,发现孙女走路双脚开开,不时将手伸进裤子喊痛,女童祖母原以为可能罹患尿道炎或胯下发炎,随即请友陪同送医检查;未料,医师意外发现年仅4岁的女童处女膜有陈旧性裂伤,疑似遭性侵。

  女童祖母事后回想,儿子时常和孙女同睡,因此怀疑儿子就是性侵孙女的人。医院随即通报警方处理,警方传唤林嫌、林母和数名亲友,其中一名亲友指称,老人家曾告知,林嫌晚上都会跑到她的房间,要求睡在她与小女孩中间,怀疑儿子就是凶手;另一名亲友则向警方表示,林嫌曾酒后向他坦承性侵自己女儿。

  案件七:台湾一变态兽父性侵两幼女 疯狂行径令人发指

  陈姓男子与前妻生有一男两女,8年前离婚后,3名子女都跟随父亲生活。不料从7年前开始,陈男即先后对当时年仅9岁与8岁的两名幼女性侵,稍有不从即拳打脚踢,完全将亲生女儿当作泄欲工具。

  到了2010年2月1日晚间,陈男在住家附近草地,看见已经16岁的大女儿想要外出与男友约会,不仅拦阻制止,还命令女儿叫他“老公”,跟着将女儿推倒在草地上性侵得逞。

  大女儿的男友等了一个晚上没有她的消息,隔天打电话询问情形,大女儿才在电话中痛哭,述说自己多年来被父亲性侵的惨痛遭遇。该男友立即告诉陈男的大儿子,并且立即将大女儿带走,以免继续受害。随后该男友便与陈男的大儿子一起质问陈男为何性侵亲生女儿?陈男虽然一度否认,但后来又向大女儿与其男友跪求原谅,声称:“我保证以后不会这样了,请你们不要报警。”甚至写下了承认性侵大女儿的“悔过书”,再三哭求不要报警。

  就在大女儿犹豫不知该如何处置之际,到了2010年3月初,陈男又兽性大发,不顾小女儿拼命抵抗,将其性侵得逞,还说:“你姐姐太大惊小怪,才做一下下而已,就这么小题大作。”小女儿事后向哥哥与姑姑哭诉,家人联袂质问陈男,岂料他竟恼羞成怒呛声:“你们把我逼疯的话,就要与你们同归于尽”、“看谁来就杀谁”,家人无奈,遂打妇幼专线报案处理。

  案件八:台一悲惨智障少女 脱离兽父狼爪又惨遭三淫男性侵

  嘉义一名17岁中度智障少女,自2004年读小学时,接连被禽兽父亲性侵3次,之后少女搬去和母亲好友刘阿姨同住,却惨沦阿姨的前男友、阿姨儿子及阿姨前男友儿子的性奴。直至两年前少女初中辍学,学校老师才追问出此事,协助少女报警处理。

  据报道,少女被性侵时,其母亲和阿姨都声称不知情,目前少女就读高职与母亲同住。法院审理后,将该名禽兽父亲判刑4年零6个月,3名淫男则分别被判4年到2年零6月不等徒刑。

  案件九:1年性侵十岁幼女69次 台兽父被重判十八年

  陈姓男子与妻子离婚多年,女儿由阿嬷照顾,后来母亲过世,改由他监护。从二○○七年九月间起,他开始性侵十岁的女儿,且每周一次,时间不是周三中午就是假日。检调根据被害人描述,推估性侵达六十九次之多。

  陈姓男子每次性侵时都是叫女儿进房间,强行脱掉衣裤后性侵,如果反抗就打脸及背部,逼迫就范。去年元月二十五日下午,陈姓男子叫女儿到他的房间欲性侵时,被儿子撞见,陈赶忙穿上裤子作罢。

  少女的哥哥事后告知友人,生母辗转得知告诉学校,学校通报台南县政府社会处性侵害防治中心及警方处理。

  陈姓男子否认性侵,辩称不可能对女儿做这种事;但他的儿子指证历历,加上少女下体有陈旧性伤痕,且阴道深部采到男性Y染色体迹证,确认陈姓男子性侵女儿。检察官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并求刑二十年。

  案件十:台中一男子性侵俩幼女逾达百次 被判5年10个月

  台中市一单亲爸爸涉嫌自2007年8月到2008年11月期间,在住处性侵两个年仅12岁、11岁的女儿,每周约2、3次,性侵女儿各达100次以上。台中市地方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该男子将受刑5年零10个月。

  据报道,这名男子与妻子分居后,自己与四个孩子同住。从2007年8月起,男子利用就读小学的女儿年幼无知,在住处的房间内对大女儿性侵得逞,同年10月将魔爪伸向了小女儿。他与子女同睡一张床,时常利用半夜其它孩子熟睡时,叫醒女儿起来对其性侵。这样的情景重复至2008年11月,对两个女儿的性侵各达100次以上。

  报道称,警方侦查时,这名男子矢口否认性侵两个女儿。但其未通过测谎,且经验伤发现二人的处女膜内均有旧伤痕,他的说词未被法官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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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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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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