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一男子为前女友拍了一张裸照,双方分手后将此当“摇钱树”,恐吓对方一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女方惟恐裸照曝光,先后付四十万元,但同时暗地录下恶男恐吓言语,并持汇款单据、裸照等证据,控告男方恐吓取财。
警方调查,王姓男子(二十九岁)是车床工人,学历仅高中肄业,透过亲戚介绍,认识拥有大学学历的翁姓女子(二十五岁),交往一年多,期间王男曾在汽车旅馆中为翁女拍摄一张裸照。
去年十月底开始,王男陆续打电话恐吓翁女:“我这边有你的照片。”要求翁女给他一百万元,否则就要将裸照散布出去。翁女无法专心工作和生活,翁父得知女儿被欺负,同意支付五十万元;翁女随即与王嫌约在台中火车站,当面拿二十五万元给他,但王男当时仅拿一张冲洗好的照片交给她,继续恐吓取财。
翁女向警方透露,之后她陆续汇款或当面给王嫌钱,共计支付四十万元,仍无法确定王男是否把照片档删除,“我活在恐惧中,非常痛苦。”翁女不堪继续被勒索,搜集王男恐吓她的录音、汇款给王男的单据、双方通话纪录等,报警处理。
警方传讯王男到案说明,王男应讯时,竟一派自信回应裸照来源说:“她自己愿意让我拍,我没强迫她。”警方斥责他一张照片竟恐吓要一百万,王男不讳言拿翁女的钱,但称归还二十万元,且照片已删除,辩:“她是拿钱来赎回裸照,我没有恐吓她。”
报道称,台湾近期发生分手情侣因裸照引发恐吓取财的风波,台湾阳光妇女协会秘书长陈淑圆指出,两性情感随时会变化,交往时要考虑是否会产生负面、伤害自己的情事,“双方都须懂得保护自己,包含保护身体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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