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特别费除罪化的“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1条文草案,排入29日“院”会议程,在朝野党团无异议情况下,可望三读。
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1条文草案,豁免2006年底前“首长”、“副首长”与涉及报支、核销“首长”特别费相关人员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因已涉案者可望因修法解套,一般称为特别费除罪化;程序委员会中午排入29日“院”会讨论事项。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日前受访时说,特别费是历史共业,他在涉入特别费案获签结后,就推动相关修法,也多次在“府”、“院”、党5人小组中建议,因为涉入特别费案的相关人员多达7500人,一定要修法解决历史共业;朝野党团也都同意依程序处理,对修法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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