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4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东一名副连长强拉士兵在宿舍内大跳性感“M字腿”舞给同僚看才能盥洗,小兵不甘受辱控告长官,台东地检署日前依妨害自由罪将这名副连长起诉,台军指挥部发言人说,该军官涉不当管教被记一大过并调职,台军事法院也依台“陆海空军刑法”判8月徒刑、缓刑3年。
起诉书指出,被告陈立德原任职台陆军台东地区指挥部战斗工兵连副连长,2009年与张姓士兵在高雄市陆军工兵学校受训,当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及12月25日圣诞节共3次,陈都在傍晚盥洗前到士兵寝室,强拉张姓士兵的手臂,要求他“跳M字腿舞否则不能洗澡”,并供全寝室弟兄观赏。
张姓士兵不甘受辱,向部队长官检举,案由“军检”函转台东地检署侦办妨害自由罪部份。
陈立德侦讯时向检察官表示,他因“当时气氛热络,希望张能跳舞娱乐大家”,也坦承有拉人要求跳舞,检察官认为陈立德用强拉的非法手段,使人行无义务之事已触及妨害自由,因此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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